政策解读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辩证关系

 所谓“创造性转化”以“创造性”和“转化”为关键词,以“创造性”为核心,以“转化”为目的。所谓“创造性”(creative)不同于“创造”(create),“创造”是指生产或者制造新事物的人类自主行为,而“创造性”是指人所具有的生产新奇而具有社会价值的事物的能力或特性。这里注重的不是行为的创造过程与结果,而是属性,特别是就文化传承行为而言,它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式的原创,而是面对既有文化内涵和陈旧表达形式,分梳出其中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形式,并对其进行改造,旨在激活其生命力而实现转化。

 转化(conversion)在哲学层面上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经过斗争,朝着和自己相反的方面和地位转变。就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语境而言,“创造性”与“转化”之间至少有以下几种联系。

 第一,以创造性思维而不是一般性思维对传统文化进行转化。也就是说,面对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坚持运用发散性思维谋求文化创新,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结构的思考,将传统文化中富有当代意义、具有永恒价值的文化要素和文化形式转化为当代文化。与创造性思维方式相比较而言,非创造性的思维方式主要是缺失了求新性的特征,或者是难以实现真正的求新,比如将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进行简单嫁接、拼凑和移植并不是真正的创新。当然,这里的“求新性”不是“为新而新”,而是基于实践需求和现实要求的理性创新。

 第二,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而不是“一般性”转化。所谓“一般性”转化,是指文化发展需要根据普遍规律和一般原则实现自我更新,这里侧重“共性”的更新。就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而言,就是在中华文化“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内在特质的推动之下,实现文化的发展和演进。所谓“创造性”转化,是指文化发展还要根据时代特色和社会需求的“特殊性”进行自我革新,即根据时代发展状况将古老的文化形式转化为符合现代人生活的新样式。

 第三,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的“转化”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转变”。这里的“转化”内含有一种类似于化学反应的过程性,而“转变”侧重于从一种形式、状态变为另一种形式、状态的结果的描述。

 所谓“创新性发展”由“创新性”和“发展”两个关键词组成,以“创新性”为主要特征,以“发展”为旨归。所谓“创新性”也不同于“创新”。“创新”(innovation)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在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各个学科都有独特的定义和内涵。

 在哲学意义上,“创新”是指人类通过对物质世界和精神资源的利用和再创造,制造新的矛盾关系,形成新的物质形态和精神形式。而“创新性”(innovativeness)是指人类活动所具有的对物质和精神进行创新与创造的能力和特质。“创新”与“创新性”同“创造”与“创造性”一样,也具有实践过程、实际行动与实践属性、行动性质的区别。前者可以单独进行,而后者只能在“关系”中体现。所谓“发展”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运动”和“变化”,而是包含某种“价值预设”,向着特定的价值方向的积累和接近的变化过程,关键是“发展”是一个向着更高阶段、层次和水平迈进的过程。

 就“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关系而言,二者是一个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却又各有侧重、有所区别。

 一是就时间关系而言,如果说“创造性转化”重点是“面对过去”的工作,那么“创新性发展”更多则是“面向未来”的活动。具体而言,创造性转化重在“继往”,即在整理、筛选中华传统文化母体的基础上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现代解读和当代转化;目的在于将作为传统社会的思想文化基础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文化基础;关键在于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辩证客观的批判,从而将传统文化当中“囿于封建时代的东西剔除出去,把超越其时代的精神解放出来”。创新性发展重在“开来”,即在创造性转化的基础上,对富有当代价值的内涵和形式在实践中进行淬炼和发展。虽然旧的文化转化过来以后已经做到了“两个适应”(即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但是还需要继续往前走。因为历史在前进,所以理论不能停步。借用冯友兰的话语来说是:在对前人思想文化“照着讲”的基础上进行“转化”(也就是所谓的“格义”),进而“接着讲”进行“发展”。这样一来,“转化”只是一个中介、工具、环节和过程,而“发展”才是目的。因此,“创新性发展”需要立足当下,着眼未来,侧重于从整体上观照“新时代”的“新进步”和“新进展”。

 二是就空间关系而言,梁启超曾有“中国之中国”“亚洲之中国”“世界之中国”的三重论述,这里借用梁先生分析话语来比附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在空间维度的区别。如果说“创造性转化”主要是在“中国之中国”的传统范畴基础上前行,那么“创新性发展”则必须更多地在“世界之中国”范畴前提下展开。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例,“创造性转化”需要通过文化典籍和民间传统的阐释深入中国文化母体之中理解和把握“中国何以为之中国”“中国人何以为之中国人”的问题,从而以之为基础在与现实的互动中追问“当代中国”和“当代中国人”何以成立的问题。中华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需要立足于中国,放眼于世界,侧重于将中国的发展道路纳入人类文明发展的坐标之中,将中国文化放置于世界多样文化的谱系之中,在对“世界向何处去”“人类未来命运如何抉择”等问题的深入思考之中深刻体悟中华文化与世界多元文明之间的关系,准确定位中华文化在世界文化系统中的地位和价值。

 三是从侧重点而言,“创造性转化”的基本要求是在理论层面“转过来”。仍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例,“转过来”即更多地是面向传统文化自身(母体)、历史典籍经典文本做文章,目的是分疏和解析传统文化当中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资源,通过语义分析和语境转换使之转化为适应当代实践需求的内涵,通过形式改造使之转化为当代人习惯的文化形式。因此,这一过程更多地侧重于通过考证、考据、训诂和阐释的学术功夫来实现。“创新性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在实践层面“往前走”。经过创造性的转化的优秀传统文化仍然是一种停留于思想理念层面的资源型存在。这些思想资源需要走进生活与当代中国伟大的社会实践进行互动,需要走入人心与当代中国人的心灵进行沟通,需要走向世界与多样文明进行交流互鉴,从而在这一系列互动、交流、碰撞的过程中进一步升华理论、丰盈思想、回应时代命题,进而建设和丰富当代中国新文化。

 总之,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